法制網銀川5月15日電 記者 申東 今天,記者從寧夏政府法制辦瞭解到,現行的《寧夏回族自治區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》已不能適應財政改革和財政管理的實際需要,迫切需要地方出台專門規範政府非稅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,確保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做到有法可依。為此,2014年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》被作為一類立法項目,列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年度立法計劃,該條例草案將於2014年5月報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進行一審,並將於下半年頒佈實施。
  近幾年,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,寧夏政府非稅收入增長很快,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,政府非稅收入已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項重要財力,在支持地方經濟建設,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等方面,發揮了重要作用。1998年12月4日寧夏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《寧夏自治區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》。條例實施以來,對規範財政預算外資金的收支管理,減小“小金庫”行為,預防腐敗的發生,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  隨著財政體制和經濟社會的發展,預算外資金的內涵和外延都發生了重要變化,原預算外資金的概念,未能涵蓋由於財政改革納入財政預算內管理的許多政府非稅收入,如:彩票資金、國有資本經營收入、國有資源(資產)有償使用收入等。自2001年開始,國家陸續將政府性基金、行政性收費等非稅收入納入了預算管理,實行綜合預算管理,對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進行了許多調整。 2004年財政部下發《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》(財綜[2004]53號)後,各地財政部門在實際管理中,進一步明確將政府非稅收入的概念替換了預算外資金的概念,對資金管理範圍也進行了調整,對各項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也提出了許多新要求。現行的《寧夏回族自治區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》已不能適應財政改革和財政管理的實際需要,迫切需要地方出台專門規範政府非稅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,確保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做到有法可依。為此,2014年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》被作為一類立法項目,列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年度立法計劃,該條例草案將於2014年5月報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進行一審,並將於下半年頒佈實施。屆時,許多被實踐證明切實有效的財政改革和財政管理舉措,將被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,依法保障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。  (原標題:寧夏擬立法全面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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